天光放亮,常乐慢慢睁眼。每个月的圆月当头时,神魂之伤都会发作,持续大半夜,其中痛苦无法描述。相比较而言,平时的头痛欲裂实在不算什么。每次发作,最后他都会昏迷,所以竟养成了疼不出声的习惯,就怕引起注意。
在失去意识之前,任碧灵的所作所为,他都知道。至今未回,常乐肯定任碧灵出事了,地点八成在天水城。他亲眼看任碧灵向那个方向去的。
在附近找了户农家,偷了件衣服,留下颗金豆子,悄悄离开。又用锅底灰抹了脸、手等处,没办法,他身上肌肤怎么晒都不黑,实在太扎眼。在林子里砍了担柴禾,常乐扮做卖柴农夫向天水城走去。
天刚蒙蒙亮,天水城东西南北四座城门都已打开。每座城门其实分成三个,中间大门平时不开,左侧小门专供修士进出,右侧小门专供凡人通行。
常乐用大斗笠遮住脸,低头慢慢排队。这边通常没有修士坐镇,即使有也不会仔细盘查凡人,所以不担心有人会认出他。
进城后,常乐沿街找了家很大的茶坊,将两大捆柴禾靠在墙角,低头问伙计:“请问小哥,你家收柴禾么?”
小伙计瞅瞅常乐,注意到他面容,心里害怕,挥手赶常乐走:“不要,不要,赶紧走。”
常乐低头哈腰,唯唯诺诺道:“是,是。”走到柴禾堆旁边,做出为难之色,讨好小活计道,“小哥,咱能在这里歇歇脚么?实在走不动啦。”
小伙计原本想赶他走,一来有客人来,二来常乐实在可怜,心里就软了,说道:“歇着可以,但不许骚扰到客人。”
常乐头低的更狠,喏喏道:“是,是。”坐在了窗下。
修士们都喜欢大清早来茶坊。一来修炼枯燥,需要放松;二来可以消遣,打听打听各种消息,也许能得些机缘。
“肖兄,你知道么,昨晚城主府可发生了件天大的事。”还没进门,有人就大声嚷嚷,唯恐别人不知道。
肖兄道:“李兄,你可来晚了,这件事早传遍啦。”
“哈哈……这下子秦家真要肉痛死啦。”李兄虽然笑呵呵模样,神色却不大自然,原以为捞到了劲爆消息,今儿能扬眉吐气一番,没想到被人抢了先。
有人问道:“什么劲爆消息,我怎么不知。”
李兄兴奋道:“告诉你哈。昨晚有凡人越狱,还杀了秦可风——秦家的顶梁柱,那可是三阶中期修为,在咱们天龙城,也是排在前十的存在。”
“凡人越狱杀了三阶修士?不可能!”
李兄得意洋洋道:“任谁听了也会怀疑,可我告诉你,不仅这消息千真万确,咱还知道所有内幕。”
茶坊内顿时热闹起来,一起围拢过来。李兄精神抖擞,大声道:“大家都以为凡人如蝼蚁,谁会想到蝼蚁也能咬死大象?”
肖兄道:“常乐那只蝼蚁,可不是普通蝼蚁,那是大国师亲自发敕令,一定要活捉的主。”
有急性子道:“哎呀,别卖关子啦,说说看,那蝼蚁是怎么杀三阶修士的。”
肖兄抢先道:“昨天晚上,秦可风抢了常乐的女人,那家伙一怒之下杀上门去,一路血流成河,鬼哭狼嚎,更是把秦可风打的服服帖帖,就这样秦可风就被弄死了。”
常乐在窗外一阵恶寒,心想:“这家伙不去说书真是可惜了,太能编了。”
李兄哈哈大笑:“肖兄,兄弟听到的可比这更精彩呢。”
常乐气愤不已,恨不得冲进去,揪住他们的耳朵,让他们赶紧闭嘴,不过想到任碧灵,最终还是忍住了。
“兄弟听说,那常乐不知从哪里学会了幻化之术,忽而变女,忽而变男,让人捉摸不定。大家想想,若不是有这等本事,大国师的敕令发布一年了,为什么抓他不住?”
有人道:“原来常乐是个雌雄人。难道说,成雌雄人之后,就会变得厉害,连三阶也能杀了?”
常乐终于忍不住,站起身准备走了,再听下去,不知会不会有更离奇的故事。
“不对啊,我听说,秦可风是中毒死的。”
常乐停下脚步。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“我朋友是丽春院的看护。昨个傍晚,秦可风跟他要的姑娘,到了深夜,差人来说,不过瘾,又添了两个。姑娘们回来,亲口说的,有个蒙面黑衣姑娘给秦可风吃了粒毒药,然后带着个丑八怪离开,当时秦可风还活着呢。”
“后来呢。”有人追问,连李兄和肖兄都没插嘴。
“没多久,进来两个人。秦可风说,你们百宝阁太慢了,人跑了才来。来人问他们说了什么,向哪里跑了。秦可风说,那人给他吃了毒药,不能说,得先解毒,另一人把了把脉,告诉秦可风,那是骗人的。秦可风终于放心,说那小娘们……没等他把话说完,就挂了。来的两人就问丽春院姑娘,那姑娘是凡人,早吓傻了,翻来覆去说不清楚。百宝阁两人可能有急事,不耐烦啰嗦,就走了。回到丽春院,那姑娘才醒过神来,跟我朋友说了。”
李兄恍然大悟:“哦,难怪后半夜百宝阁有打斗声,想来跟这事脱不了干系。”
常乐站起身,向百宝阁走去。一切都明白了,任碧灵明知道秦可风毒发身亡,一定是有人在追查他们,可这姑娘为了给常乐找药,冒险进入天水城,结果被百宝阁埋伏。
“小伙子,看你心事很重,洒家最会帮人解忧,要不要跟洒家谈谈?”
常乐抬头,对方是个高大和尚,满脸胡须,僧袍油腻,泛着黑光,仿佛几百年没洗了。常乐低头道:“小人想去百宝阁求仙药,没空跟大师聊天。”
高大和尚道:“你连柴禾也不要了,用什么求仙药?”
常乐心惊,暗骂自己大意,被人盯上了,还不自知。
高大和尚笑嘻嘻道:“莫急,莫怕。和尚洒家是好人,你闻闻是不是?”
甜香入鼻,直冲脑门,常乐早成了百毒不侵之体,和尚的迷香根本没作用。眼珠一转,还是假装中毒,常乐两脚一软,靠在和尚身上,含混道:“怎么想睡觉呢?”
高大和尚笑嘻嘻道:“睡吧,睡吧。”
常乐闭眼,被高大和尚扛在肩头,走街串巷,来到处荒废小庙。高大和尚把常乐摔在地上,哼着小曲,得意洋洋唱道:“出门遇见金元宝,看到个气血两旺大补药,合该我大和尚晋级成仙啦。”
常乐气愤不已,原来这家伙是那种专吃修士肉身的邪修。修士肉身蕴含极强元气,对妖兽来说等同大补药,所以有些邪修,就学妖兽吃人,用于修炼。
原以为这家伙认出了自己身份,常乐知道自己把事情想复杂了,不再耽搁时间,暴起攻击高大和尚。后者背对常乐,正喜滋滋幻想晋级,哪想到常乐拳头那么硬,一下就能把他这个一阶修士砸晕。
自从掌控业火以来,常乐深深体会到了,什么叫做因果循环,孽缘报应。面对这邪修,常乐最终没有下杀手,只是震碎其魂火和丹田,让他再也不能修炼。
看着这和尚,常乐突然觉得,这身份不错。要知道大东朝崇尚佛门,哪怕是普通小沙弥,没有任何修为的那种,都能活得有尊严。这一年来,他假扮过各种各样的人,唯独没假扮过和尚。
不是不想,而是因为敬畏。为了救人,假扮和尚,也没什么大不了。